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0)新化县不动产权第0003188
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房屋
上梅街道办事处西正街戴家巷8号105房
8.43㎡/59.06㎡
公告单位:新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