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化房产网 >> 楼盘动态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关于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1776    更新时间:2016/12/5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6〕1号)有关文件精神及省资助中心通知,2016年普通高校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2016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请根据湘财教〔2016〕1号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于2017年2月25日前上报新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年度已申报的毕业生按文件要求进行第二次申报;今年上半年如有漏报2015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者,可在今年下半年补报,补报的同时还得申请2016年的学费补偿,即今年上半年漏报的此次要申报两次(一次为补报2015年的,一次为申报2016年的)、领两年的钱。在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前请先在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http://xfbc.hnedu.cn/BCBM/login)进行网上申报,该系统已开放。特此告知!

表格下载:http://xszzzx.gov.hnedu.cn/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4891502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38-3211061

新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5日

附: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

2、工资发放证明(有固定格式);

3、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到基层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最高毕业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商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作者: 来源:新化县教育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新闻
    新图文
    扶贫车间建到“家门口” 贫困户成了“上班族”
    新化县为贫困人口健康保驾护航
    关于2019年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入围单位的公示
    邓平初:初心不改显本色 身系贫困累倒“牛”
    枫林街道纪工委督查帮扶责任人协助贫困户改善人居环境卫生工作
    上渡街道中心小学志愿服务队为天竺村贫困户过“暖冬”
    国网新化县供电分公司关于对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公示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新化县桑梓河等二十三条河流管理范围
    白溪镇一村一品开启贫困村民致富门
    2019年湖南省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 拟救助人员名单公示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手续办理的通知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化县大洋江等七条河流和车田江等三个

    新化县光荣院建设项目招标公

    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事

    新化县白溪镇东流小学教学楼

    【批前公示】新化望城棚户区

    新化县人民法院法警训练中心

    【批前公示】新化县第三中学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版权所有:娄星区佳和网络服务中心 查看营业执照 业务电话:13207386692
    湘公网安备43130202000210号 在线QQ:89373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