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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游家镇源头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怀化市建…    文章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1788    更新时间:2013/8/28         
    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化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新化县游家镇源头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提出投标申请。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新化县游家镇源头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编号:湘怀建招字HHCT-LD-13001
    3、建设地点:新化县
    4、建设总投资额:约200万元
    5、招标范围:治理工程为抗滑工程、截排水沟工程、检测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注内容
    6、项目批文:新政招[2013]50号
    7、要求工期:60天(日历日)
    8、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要求
    9、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限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且有类似工程业绩;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且必须无在建工程;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批准后,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报名和投标;
    8、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自行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处理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工农矛盾的能力,如因工农矛盾引发的开工工期延误将由中标人负以下责任:1、取消中标人资格;2、赔偿招标方损失,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1日(节假日照常报名),北京时间8:30至12:00,15:00至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新化县国土资源局监测站(新化县梅苑经济开发区)
    3、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亲临报名现场。
    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且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⑧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到账收据,上述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包括A、B、C类证)和注册建造师证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申请单位名称相一致。以上资料均需检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报名日期内)。
    5、所有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若有虚假,一律取消对本项目的报名资格.
    6、投标人必须对所报工程项目的内容全部考虑与计算,并必须完全接受所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内容,并以最终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7、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报名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新化县国土资源局,由新化县国土资源局报送县纪检部门审核,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本项目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凭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有效收据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人民币500元/本;U盘资料(含项目标段资料、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资料)及纸质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文件和资料售后不退。
    四、为有效扼制围标、串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取在公告期间内预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的为有效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廉政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合计金额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公司银行基本账户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进账单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
    招标人指定账户为: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户  名: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平桥支行
    账  号:605 457 359 129 
    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本项目发布公告期间内(日历日)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凭进账单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收据。开标时验证原件,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湖南省新化县梅苑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伍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228号
    联系人:刘辉艳              
    电  话:18073861123  
    传  真:0745-226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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