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权证0001104
邹家皇
土地房屋
上梅街道办事处五里亭社区国有煤矿沉陷安置小区6栋503房
76.35㎡/12.97㎡
2
3
公告单位:新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