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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4113    更新时间:2013/2/5         

新化新闻网:   一、实施年限
    2012年-2015年
    二、背景及必要性
    “十一五”期间,我县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环境监测、监察、应急、核与辐射、信息等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总体上基础差、底子薄的情况没得到根本改变,与国家建设标准、严峻的环境现状以及繁重的监管任务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十二五”期间必须继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
    三、工程目标
    到2015年,全县基本建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监督执法体系、快速反应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安全的核与辐射监管体系、科学的数字环保体系和全民参与的环境宣教体系,形成覆盖全县的县、乡镇的二级环境监管网络,环境监管能力整体达到中部地区先进水平。
    四、工程内容
    (一)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实施全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2014年底以前,全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通过整体达标验收。
    (二)环境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实施和应急标准化建设。我县环保部门已达到中部地区三级环境监察建设标准,并通过达标验收。2015年底以前,县环保部门达到相应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并通过达标验收。
    (三)新化县“数字环保”项目。新化县“数字环保”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夯实一个环境信息“基础”,构建一个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搭建四个环境信息应用“平台”。2015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数字环保”项目建设。
    五、投资渠道
    预计共需要资金105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525万元,地方配套525万元。
    六、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为责任主体,县财政局、县经信局配合。

    附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预计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相关部门

资金筹措方式

1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实施全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2014年

600

县环保局

邹剑龙

县财政局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0%,财政配套50%。

2

环境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实施环境监察和应急标准化建设

2015年

300

县环保局

邹剑龙

县财政局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0%,财政配套50%。

3

新化“数字环保”项目

建设一个环境信息“基础”,构建一个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搭建四个环境信息应用“平台”。

2015年

150

县环保局

邹剑龙

县财政局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0%,财政配套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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